Sunday, January 23, 2022

家中聚會的六項託付

家中聚會的六項託付

在第一就是大家轉轉觀念,小排聚會不僅僅是一個辦法。從今以後我們不高抬大聚會,也不輕看大聚會,我們把大聚會和小排聚會看得並重。以目前狀況來說,你不要以為把一個人恢復了,必須帶到大聚會纔算成功;那樣當然很好,但也不必那麼要求,他只要能參加小排聚會,每週小排聚會都來,那就很好了,你先給他打這個基礎。第二,小排要努力去恢復久不聚會的人。在臺北還有上萬的弟兄姊妹沒有聚會,你們常聚會的三、五千人,都要在小排裡頭,恢復久不聚會的人。第三,要廣傳福音。家庭福音要從小排作出去,連學校福音也從小排作出去。小排是基層,小排不強,連你自己都需要牧養,那麼誰去牧養?小排不強,兒童工作也不能作。一個國家要強,必須家庭強;一個召會要強,必須把家的聚會建立起來。家是基層,是一切活動的基礎。第四,把人留住。小排要把人留住、托住,不光托住,要人還喜歡再來。你必須把小排作到有吸引力的地步,能把人托住。第五,必須加強小排聚會的豐富。小排聚會的內容必須豐富。第六,豐富之後纔達到了彰顯基督這個最高的目標。

小排不容易作,這是個大高山,不容易登上去。從轉觀念、恢復久不聚會的、廣傳福音、托住、加強、使內容豐富,末了就達到神要有召會的最高目的—彰顯基督。主憐憫我們,願我們都為這事禱告。(小排的聚會信息摘要,一五至一六頁。)

沒有任何人、聚會、或工作能建立我們的兒女

沒有一個聖徒該靠別人來建立自己的孩子。每一個作母親的都必須建立自己的兒女。一個正確的母親絕不會將建立自己孩子的責任放在別人身上。我們鼓勵所有作母親的都要學習、甚至訓練自己,好知道如何照顧自己的孩子。靠別人來建立自己的兒女完全是不健康的。因此我們必須清楚,召會不是要來建立我們的孩子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