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中聚會的六項託付
現在第一就是大家轉轉觀念,小排聚會不僅僅是一個辦法。從今以後我們不高抬大聚會,也不輕看大聚會,我們把大聚會和小排聚會看得並重。以目前狀況來說,你不要以為把一個人恢復了,必須帶到大聚會纔算成功;那樣當然很好,但也不必那麼要求,他只要能參加小排聚會,每週小排聚會都來,那就很好了,你先給他打這個基礎。第二,小排要努力去恢復久不聚會的人。在臺北還有上萬的弟兄姊妹沒有聚會,你們常聚會的三、五千人,都要在小排裡頭,恢復久不聚會的人。第三,要廣傳福音。家庭福音要從小排作出去,連學校福音也從小排作出去。小排是基層,小排不強,連你自己都需要牧養,那麼誰去牧養?小排不強,兒童工作也不能作。一個國家要強,必須家庭強;一個召會要強,必須把家的聚會建立起來。家是基層,是一切活動的基礎。第四,把人留住。小排要把人留住、托住,不光托住,要人還喜歡再來。你必須把小排作到有吸引力的地步,能把人托住。第五,必須加強小排聚會的豐富。小排聚會的內容必須豐富。第六,豐富之後纔達到了彰顯基督這個最高的目標。
小排不容易作,這是個大高山,不容易登上去。從轉觀念、恢復久不聚會的、廣傳福音、托住、加強、使內容豐富,末了就達到神要有召會的最高目的—彰顯基督。主憐憫我們,願我們都為這事禱告。(小排的聚會信息摘要,一五至一六頁。)